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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讲述碑林身边人大代表的故事(52)贾海明:当代表就得把老百姓放在心上

来源:碑林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1-09-17 10:1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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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人大代表、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主任贾海明

本媒编采 陈皓 刘陈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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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华商报》热点问题法律点评首席律师;他是西安市“先进青年律师”;他是碑林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他是碑林区的法律顾问、营商环境监督员、执法监督员;他个人赞助了我省两名贫困大学生;他先后荣获了碑林区“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先进个人、服务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先进个人奖……他就是——碑林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贾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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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担任五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他们避免和挽回了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还受聘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西安博物院等多家政府、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他撰写了《论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谁该为医院丢小孩承担责任》《探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雇主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竞合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承担》《处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案件的思路》等论文,分别在《西安律师》《中国律师》等专业刊物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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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时刻谨记身为法律人的使命,身先士卒带好头、做表率,他为区妇联干部以《法与人生》为题作普法知识讲座,他为区工商联的企业家宣讲《民法典》,他深入长安国际听取楼宇企业、员工对碑林区营商环境的意见及反馈、接受法律咨询,他在礼泉县进行《民法典》普法宣讲并听取民意、接受村民咨询,他累计举办普法培训19场次。他敢想敢做,勇于创新。为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与碑林法院开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在线调解工作室”,亲自担当调解员,坚持每周在调解工作室值班一天,接待来访当事人、群众,耐心咨询,认真履职,仅2020年度就调解案件1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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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表就得把老百姓放在心上,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他一直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经常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从不推辞,在办案过程中,他从不因为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业务而有所懈怠,真心实意的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区营商环境的优化,他前往多家企业参与了区人大代表对企业营商环境的执法检查,听取和认真记录许多企业家、职工提出的自己在营商环境中遇到的问题,针对企业家提出涉及复杂的诉讼纠纷企业应对困难、胜诉后的执行问题,他根据自己的经验给企业家提出了更多的建议。他提出了《依法依规开展征收补偿工作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建议,就该类情况与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多元化的解决建议。《民法典》实施后,他向区人大提出了《发挥社区律师作用,助力社区法治工作》建议,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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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律师,他代表律所向区工商联捐助5000元,为蓝田县阿氏村捐赠洒水车。作为党支部书记,带领明萌律师为抗击疫情第一线的长安路派出所执勤民警送去口罩、温度计、各类药品等防疫物资。 抗疫期间,他带领律师义不容辞当起疫情防控“勤务兵”,行走在防疫一线,分别给振兴路社区、区司法局、区妇联、区特色街区办、区经贸局、东关南街街办、长乐坊街办、区妇联、团区委等,坚守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送去明萌律师的敬意和问候。

【代表档案】  

贾海明,男,1970年5月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西安市律师协会理事,碑林区法学会副会长,碑林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编辑:孙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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