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共青团陕西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碑林区被授予“陕西省团建先进县”称号,也是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区县。
过去一年,全区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扎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市共青团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取得第一位次,全年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8项。
编辑:孙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