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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舆情敲诈?一组图带你读懂这类新型黑恶犯罪

来源:陕西政法 时间:2026-09-14 14:4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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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舆情敲诈成为新型黑恶犯罪的突出表现。不法分子披着“舆论监督”的外衣,借助网络平台实施敲诈勒索,侵害企业商户合法权益,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今天带大家认清五类舆情敲诈常见手段,提高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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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捏造信息发帖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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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无中生有,编造虚假负面稿件、剪辑断章取义的视频,在网络多平台扩散,利用受害方害怕口碑受损的心理,以删帖撤稿作为条件索要钱财,属于典型的舆情敲诈。捏造信息、借删帖索财,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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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瑕疵问题放大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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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商家微小疏漏与管理瑕疵,刻意截取片段、歪曲事实,无限放大问题严重性,批量扩散制造舆论危机,以此要挟受害企业支付高额费用换取平息,属于借题发挥式网络敲诈。切勿向敲诈者妥协,遇到此类情况注意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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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账号批量造势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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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操控公众号、短视频等账号矩阵,勾结网络水军,集中批量发布同源负面内容,刷评论、冲热度、制造热搜话题,人为制造大规模负面舆论,逼迫受害商户主动付费平事。账号矩阵炒作水军造势、胁迫付费,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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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先要挟发帖再删帖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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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搜集拼凑目标主体信息,还没有公开发帖,就向受害单位发送威胁预警,以全网曝光作为要挟,暗示付费就可以压下信息不发布。以“不发帖”作为交换条件索取钱财,打着“公关”“合作”旗号掩盖真实目的,以曝光相威胁、以不发帖换钱,本质就是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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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装商业合作掩蔽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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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炒作负面舆情之后,不直接提删帖,而是注册传媒、咨询类公司,把删帖消负面包装成舆情维护、品牌推广的商业合作项目,以签合同做服务为幌子,变相实施敲诈勒索。遭遇舆情敲诈,切记不要私下转账付费,第一时间截图留存各类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步向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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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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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等于肆意伤害。网络暴力看似线上言语冲突,实则属于新型黑恶相关违法犯罪。遭遇网暴要第一时间完整留存聊天记录、截图、录屏等全部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广大网民应当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网暴,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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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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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gov.cn)或拨打12337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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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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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扫黑办

举报信箱: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扫黑办

举报电话:029—85212110

陕西省公安厅

举报信箱: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陕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举报电话:029—86165651

编辑:孙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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