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西安市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内容如下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西安市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2026年第1号
为切实做好2026-202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6〕20号)、《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6-2027年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标准的通知》(市医保发〔2026〕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我市范围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学校(校区)为单位,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二、缴费标准
全省2026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24元,2026-2027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可享受分类参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无需个人缴费;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个人缴费110元。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分类资助政策。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
2026-2027年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6年10月至12月25日。
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或集中缴费期以外时间参保缴费,执行长效机制关于待遇等待期的相关规定。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均不能报销。
新生儿出生当年及次年参保均不设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出生当年在90天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在校及新入学的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后,如符合连续参保要求,待遇享受期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如存在既往断保、不满足连续参保条件的,按参保长效机制执行待遇等待期,其待遇等待期自2026年9月1日起算。若为享受财政资助参保的人员,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及渠道
个人缴费建议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缴费时,需选择“2027”年度。
(一)“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二)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板块、“陕西社保缴费”小程序;
(三)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云缴费App;
(四)中国银联:云闪付App(陕西社保缴费)、“银联缴费服务”微信小程序;
(五)秦农银行: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POS受理终端;
(六)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付;
(七)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银e缴费二维码扫码;
(八)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扫码付;
(九)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扫码付;
(十)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
(十一)招商银行:手机银行;
(十二)税务办税服务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共济人),也可通过陕西医保App/小程序的家庭共济功能,绑定在省内正常参保的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等近亲属(被共济人),绑定成功后,共济人可为全省范围内的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
五、权益保障
医保部门按照税务部门反馈的医保缴费情况进行缴费人权益记录,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享受。
六、缴费票据
(一)通过手机银行、微信、网上银行、银联云闪付、支付宝等电子渠道缴费,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二)银行代收以银行自助设备打印的票据或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凭证。
(三)需要完税证明的缴费人(不含个账代缴),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依次点击“办&查”—“证明开具”—“特色业务”—“个人社保费”,或在支付宝搜索“陕西社保缴费”—历史记录/完税凭证,查询本人缴费信息,开具完税证明。同时,电子税务局App的“社保费(代亲属查询)”功能,还可为6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近亲属查询缴费情况并开具完税证明。
七、注意事项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或指定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需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参保人缴费后进入待遇享受期或等待期,其间申请退费的,不予退费。参保人缴费后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且未进入待遇等待期,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涉及医保政策、待遇享受和个账代缴问题,可向户籍或居住证地医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可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涉及缴费问题可拨打主管税务机关便民办税一线通热线咨询,也可前往我市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7日
缴费操作指南☛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操作指南

编辑:孙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