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要闻  今日头条  身边感动  街道播报  家住社区  走进直播间  政法在线  微视频  教育  行走碑林  文旅融合  碑林视频  科普知识  碑林故事  党建新闻   文苑风采

2023年度个人社保补贴开始申报啦

来源:碑林就创梦 时间:2024-04-03 09:14 字号:

图片

图片

2023年度个人社保补贴

开始申报啦

碑林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醒您

图片

  申报时间  

2024年2月18日至5月31日

图片

请符合条件的个人

及时登录申报系统

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资料更少、审批更快、服务更优

图片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图片

一)就业困难人员

经陕西省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补贴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图片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图片

二、申报渠道  

(一)电脑网页端

电脑网页版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xars12333.cn)——个人社保补贴申领与查询”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或上传相关资料。

(二)移动端

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西安分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或上传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图片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高校毕业生,在政策享受期限内,可根据个人社保实际缴费情况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二)非首次享受且已缴纳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而未申请该年度个人社保补贴的,可申请补办2022年度个人社保补贴。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冒领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温馨提示您

图片

补贴详情及补贴申报问题

请咨询您的档案托管机构

图片

编辑:孙苗苗



主办: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承办:西安广播电视台
联系地址:西安市曲江池西路60号 邮箱:xatv@xiancity.cn 新闻热线:029-8535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