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培养文艺新人、造就文艺名家,根据市委宣传部下发《西安市百名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和《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市百名优秀文艺人才培养”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西安市百名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培养推荐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参评范围
全区范围内从事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曲艺、书法、美术、摄影、民间文艺及网络文艺等工作的文艺人才,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艺人才。
入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文艺导向。
2、具有高尚执着的文艺追求和严谨持恒的创作精神,勤奋钻研,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
3、具有厚实的本专业文艺功底,在省级及以上评奖或大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并有发展潜能。
4、主持或参与推出的文艺作品、文艺项目、文艺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创作、表演、研究成果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艺奖项;
(2)近五年内举办过省级及以上个人作品展览、展演等;
(3)近五年内推出有影响的文艺作品,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力;
(4)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传承人;
(5)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6)其他文艺人才。
5、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6、原则上所选人才的户籍所在地应为西安市。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遴选;已获得文化领域“西安之星”等荣誉的人员不参加遴选。
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申请人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推荐申报资料报送区委宣传部文联办。同时,将申报资料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作为文件名称,发送区文联邮箱(BLQWL2009@163.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顾月
联系电话:87397081
报名邮箱:BLQWL2009@163.com
编辑:孙苗苗